完善立法,為貫徹輕緩刑事政策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是司法工作賴以生存和開展的依據和基礎。完備的法律和制度是輕緩刑事政策體現其價值的有效保障,對于輕微犯罪或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要在立法上明確采取非刑罰化的方法和手段,積極使用非監禁的外遇條款,附條件使用罰金、緩刑、假釋,合理收縮法定的犯罪圈,適當擴大自訴犯罪案件和不起訴的范圍;對認罪的嫌疑人引進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在實體法中對認罪的人應當從輕處理;借鑒恢復性司法理念,設立公訴案件的刑事和解和認罪協商制度。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情節較輕的案件引入暫緩起訴制度。最大限度地從立法上為輕緩刑事政策提供可操作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