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牛穎惠)近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組織從業機構和行業專家編制完成了《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標準——P2P網貸(征求意見稿)》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意見要求不得對不同產品做不恰當的比較。個體網絡借貸項目、互聯網理財項目禁止與商業銀行存款等不同風險等級的金融產品做類比。
理財范CEO申磊告訴記者,網絡借貸項目與銀行存款在性質上不同,風險上不同,因此收益上沒有可比性。他認為,盲目對比收益等現象,正如編制說明上所言,會造成投資人“看收益、不看風險”,進而要求“剛性兌付”的問題,直接推高了互聯網金融行業整體風險。這樣的規定是為了培養投資人理性投資的習慣,也有利于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上述《信披標準意見稿》指出,信息披露內容主要包括從業機構信息、平臺運營信息和項目信息。其中,從業機構應當披露從業機構全稱及簡稱、注冊資本、實繳資本等基本信息。
而《自律規范意見稿》指出,互金協會會員單位信息披露應遵循“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會員不得進行延遲披露、遺漏披露、虛假披露等,不得對不同產品做不恰當的比較,如對于個體網絡借貸項目、互聯網理財項目禁止與商業銀行存款等不同風險等級的金融產品做類比。
金融工場董事長魏薇表示,一直以來,信息披露都是金融產品的核心工作,尤其是對互聯網金融這個以信息撮合為主營業務的行業來說,完善信息披露實際上的保證產品的質量,所以本次的征求意見稿可以說是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產品質量安全規范。
“當前互金領域內存在很多信息不對稱、信息失真或者信息欺詐等問題,不僅影響了平臺用戶對金融風險的識別與判斷,還使行業聲譽和市場信心受到沖擊。”捷越聯合創始人王曉婷表示,此信息披露標準與配套自律制度的出臺,將進一步解決和規范這些問題。
開鑫貸總經理周治翰認為,本次的征求意見稿,考慮到保護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的需求,相關項目信息只需要向平臺注冊用戶等特定對象進行披露,涉及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也可以適當地進行脫敏處理,毫無疑問這解決了一個行業內一直存在的矛盾。
紫馬財行CEO唐學慶也表態稱,在互金協會信披及自律意見稿的指導下,互金行業內部的自律力量將被深度激發,從內而外釋放出自我約束、自我警醒、自我凈化的新生活力,調動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敦促偽劣平臺盡快淘汰出局,加速行業優勝劣汰的洗牌進程,夯實行業二次重建的制度根基,確保行業整體發展日趨健康、規范、有序。